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ZCB3、ZCB4总承包部
玄武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已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宜高速总承包ZCB3、ZCB4标段工程项目物资和设备管理的通知》(川路桥物[2018]222号)批准,材料集中组织招标采购。本项目玄武岩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ZCB3、ZCB4标段经理部,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四川路桥成宜高速公路总承包ZCB3、ZCB4合同段横跨仁寿县、威远县、荣县、宜宾县、翠屏区五区域,起点位于仁寿县涂家乡文化水库附近,途经荣县双古镇、铁厂镇、度佳镇、河口镇、宜宾市合什镇、古罗镇、观音镇、隆兴镇、双谊乡、李场镇,止点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测设起点桩号K51+997,止点桩号K156+994.908。路线全长103.237km,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主要工程规模有:桥梁27063.92m/106座,其中特大桥1494.5m/1.5座,大中桥25569.42m/104.5座;隧道7279.5m/4座;设置分离式立交32座,人行天桥及渡槽2座;涵洞通道189道;互通式立交10座,其中设置枢纽互通2座。合同总价为105亿元,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玄武岩,分2个包件。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经实地考察为保证施工质量及业主成宜司〔2020〕27号文批复,本次招标的标的物采用峨边、沐川、水富地区生产加工的玄武岩,其他地区不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每一个合格的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或部份包件的投标,但招标人最终将根据有利于招标人最节约投资的原则,选择投标人全部或部份合同包件的中标。在投标人报价相比差额较小(差额的0.5%以内)的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考察情况选择生产能力强,供货及时,近三年业绩多且优秀、有实力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会同总监办考察料场,取样封存,与生产厂家一起送有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道桥所或西科大检测中心),由外围检测单位出具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一份,若其投标材料质量不符合招标人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招标人将直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其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要求:具备玄武岩开采、加工且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或月生能力在3万吨以上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本次投标(生产厂家须具备有玄武岩碎石加工三级或三级以上级配的能力,同时须备配有粒料整形机)。
(3)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甲级检测单位出具生产厂家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原件需同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备查,中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可取回该原件)(压碎值、洛杉矶磨耗值、磨光值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成宜高速公路ZCB3、ZCB4标段路面中心实验室出具的加盖鲜章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一份)。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垫资能力每包件不少于800万元。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标物资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至少3份。生产商和代理商不曾在与利来w66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利来w66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近两年不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采购方的处罚或清退,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 如中标后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玄武岩碎石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且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6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止邮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购买时间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宜高速公路总承包部(自贡市荣县自贡影贸公司,邮编643100,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8010536285,注:使用顺丰快递。)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购买标书一律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给购买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全部选用密封好后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日09时30分(以邮递时间为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7-10室。邮编610041,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800801396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my9484.com)上同时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ZCB3、ZCB4总承包部
地 址:荣县自贡影贸公司
邮 编:643100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8136266919
电子邮件:461735213@qq.com
标书购买:购买标书的形式:银行转账汇款。
购买标书费用到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16日17时00分之前
汇款时请注明:购买玄武岩招标文件及包件号
交纳标书费用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ZCB3标段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荣县支行
账 号:51050161710809000666
2020年3月1日
附表1:
招标附表
玄武岩需求数量表
需求单位 | 包件号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ZCB3-LM1 | XWY-01 | 吨 | 0-2.36、2.36-4.75 | 76828 |
吨 | 4.75-9.5、9.5-13.2 | |||
ZCB3-LM2 | XWY-01 | 吨 | 0-2.36、2.36-4.75 | 88447 |
吨 | 4.75-9.5、9.5-13.2 | |||
ZCB4-LM1 | XWY-02 | 吨 | 0-2.36-4.75 | 64702 |
吨 | 4.75-9.5、9.5-13.2 | |||
ZCB4-LM2 | XWY-02 | 吨 | 0-2.36-4.75 | 74942 |
吨 | 4.75-9.5、9.5-13.2 | |||
合计 | 吨 | 304919 |
注:1、表中相关规格、数量均为暂估,其中4.75-9.5mm约占30%,9.5-13.2mm约占70%,两种规格碎石的数量以分部实际用量为准。0-2.36、2.36-4.75mm碎石根据分部情况可能需购买,也可能不需购买;
2、各种规格碎石数量增减不改变单价,也不予补偿,实际供货以发货通知单为准;
3、投标报价分出厂单价和运杂费单价(含运费、中转库费用、出库装车费及中转库至工地的运费)及其他费用;
4、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