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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剩余路面工程及水泥砼加工劳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施工方案及招标方案已编制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阶段对该项目的余路面工程及水泥砼加工劳务合作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路线起于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桩号为K0 000,止于平武县与松潘县交界处的木瓜墩村K46 868.867,路线全长47.014Km(含长链145.53m)。路基宽度7.5-8.5m,设计时速40Km/小时,S301-4分段主要工程量:水泥混凝土拌合加工4.9万方;S301-5分段主要工程量:透层16万平方米,黏层38万平方米,6cm中粒式沥青混合料17.9万平米,4cm细粒式沥青混合料17.9万平方米。
2.2技术标准:
2.2.1材料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材料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2项目工程设备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设备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运输车还需提供行驶证、保险等相关证件。应满足交通部部颁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现行公路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施工技术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验收办法,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要求。
2.3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
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合同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4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环保水保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7缺陷责任期:通过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保修期 60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my9484.com),同时未被列入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信用评价为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不设限)。
3.1.3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4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5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6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7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wenshu.court.gov.cn/)和“企查查http://www.qichacha.com/”等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和经济合同纠纷,若存在相关问题,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投标分段个数不超过 1 个,最多中标 1 个分段,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需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相应段落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现金时,信用结果为B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3%,信用结果为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5%,信用结果为A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采用银行保函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 2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分段,投标人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12月 6 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 10 月 10日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标书购买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已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121439598@qq.com)即可。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按分段收取),售后不退。购买时不接受现金,分公司财务开具收据无发票,(转账时备注“平武S301-XX分段招标资料费”)。
缴纳标书购买费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双楠支行
开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账 号:1293 2945 4052
(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在利来w66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y9484.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10:0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619号四川蜀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楼2号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利来w66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y9484.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707721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61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832807274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9983128836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
附表一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剩余路面工程及水泥砼加工劳务合作项目工程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序号 | 分段编号 | 分段名称 | 计划工期(月) | 工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备注 |
1 | S301-4分段 | 水泥混凝土拌合加工 | 6个月 | 水泥混凝土:4.9万m3。 | 1、本次招标工程数量和施工段落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方案暂定,最终根据业主验收合格后确定的最终施工内容、工程数量确定。 2、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标段项目部通知为准,若业主、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缩短工期,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
2 | S301-5分段 | 沥青路面施工 | 4个月 | 透层16.7万平方米、黏层38.7万平方米、6cm中粒式沥青混合料17.9万平方米、4cm细粒式沥青混合料17.9万平方米。 | |
附表二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剩余路面工程及水泥砼加工劳务合作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分段名称 | 主要特征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S301-4 | 水泥混凝土拌合加工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5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完成或在建的水泥混凝土拌合加工施工业绩。(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内容) | |
S301-5 | 沥青路面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5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完成或在建的沥青路面施工业绩。(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内容) |
附表三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剩余路面工程及水泥砼加工劳务合作项目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人员 | 工作任务 | S301-4分段 | S301-5分段 | 备注 |
1 | 现场负责人 | 负责该项目的全部管理工作 | 1 | 1 | |
2 | 技术负责人 | 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技术工作 | 1 | ||
3 | 安全员 | 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 1 | 2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级证书 |
注:
1、以上人员为每个标段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如装载机及其他施工车辆驾驶员、维修、保洁等人员)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主体工程完成之前不允许更换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现场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更换现场负责人 20 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员 10 万元人民币按每人次缴纳违约金。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5.配备1名持有电工证的专兼职电工(进场时提供),在岗农民工年龄不高于60周岁,从事高空、高危等特殊作业的工种在岗年龄不得高于55周岁。
附表四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剩余路面工程及水泥砼加工劳务合作项目拟投入主要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本表适用于S301-4分段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1 | 拌合机 | 120型 | 台 | 2 | ||
2 | 装载机 | 根据工程进度配置 | 台 | 2 | ||
3 | ||||||
4 | ||||||
5 | ||||||
6 | ||||||
注:
1、因本项目进度要求,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以上所有拟投入设备配置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以设备铭牌显示时间至投标约定时间计算设备年限,无设备铭牌视为无身份无效设备,不允许进场),设备须经项目部入场前“预验收”方可进场,入场“验收”再次确认有效后方可使用,否则无条件退场并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
4、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5、1)机动设备安装360环视监控系统和智能终端系统,特种设备安装监控预警系统,设备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使用过程中,若因中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车辆购置100万及以上三者险,鼓励≥4.5吨货车购置500万超赔险;3)持证机操人员人数与操作设备台数匹配,严禁1人同时操作多个或台设备;4)特种设备须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并严格按审批同意的安拆方案安拆,安装完毕自检合格报当地市级特种设备检验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检校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同时在显眼位置张贴公示。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改建剩余路面工程及水泥砼加工劳务合作项目拟投入主要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本表适用于S301-5分段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1 | 摊铺机 | 根据工程进度配置 | 台 | 2 | ||
2 | 双钢轮压路机 | 根据工程进度配置 | 台 | 4 | ||
3 | 胶轮压路机 | 根据工程进度配置 | 台 | 2 | ||
4 | ||||||
5 | ||||||
6 | ||||||
注:
1、因本项目进度要求,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以上所有拟投入设备配置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以设备铭牌显示时间至投标约定时间计算设备年限,无设备铭牌视为无身份无效设备,不允许进场),设备须经项目部入场前“预验收”方可进场,入场“验收”再次确认有效后方可使用,否则无条件退场并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
4、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5、1)机动设备安装360环视监控系统和智能终端系统,特种设备安装监控预警系统,设备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使用过程中,若因中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车辆购置100万及以上三者险,鼓励≥4.5吨货车购置500万超赔险;3)持证机操人员人数与操作设备台数匹配,严禁1人同时操作多个或台设备;4)特种设备须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并严格按审批同意的安拆方案安拆,安装完毕自检合格报当地市级特种设备检验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检校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同时在显眼位置张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