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吉尔吉斯斯坦200MW光伏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
吉尔吉斯斯坦200MW光伏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二、项目采购人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尔吉斯斯坦伊塞克湖西北部巴雷克奇镇。
项目整体进度:吉尔吉斯斯坦Power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ower”),成立于2023年7月,主营新能源建设运营,电力销售,电网改造等。本项目土地使用权由Power竞拍获得,Power已经完成大部分项目证照办理,其股东拟100%出售Power股权,蜀道清洁能源集团计划与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收购项目公司,收购比例为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收购70%,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30%。
四、专项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第一阶段项目谈判
1.审阅购电协议(PPA)以及投资协议(统称“交易文件”),并协调吉尔吉斯斯坦律师协助就交易文件的核心要点与相关方进行谈判;
2. 和吉尔吉斯斯坦律师沟通谈判要点,并与我方讨论。
(二)吉尔吉斯斯坦法律环境尽职调查
1. 根据我方的指示,协助对吉尔吉斯斯坦进行法律环境调查,包括外商投资的法律监管框架以及准入规定、土地法、电价机制、用工政策、争议解决;
2. 针对法律环境调查的结果出具相关中文报告。
(三)交易文件起草/审阅、谈判
1. 以第一阶段谈判为基础,协助审阅、修订以及定稿交易文件;
2. 根据定稿的俄文版交易文件,协助对吉尔吉斯斯坦政府提供的交易文件英文版内容的准确性进行确认;
3. 协助起草、修订以及定稿股权收购协议(SPA);
4. 根据要求参与涉及交易文件、SPA相关重大谈判,并就谈判提供法律支持;
5. 对于交易文件、SPA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我方提示相关风险并建议防范措施。
(四)业主公司尽调
1. 对吉尔吉斯斯坦的业主公司开展法律尽调,重点核实业主公司的股权权属、公司结构、资质证照、土地以及诉讼情况;
2. 出具尽调报告,根据尽调结果向我司汇报和说明;
3. 就项目涉及的中国、吉尔吉斯斯坦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五)协助公司进行项目交割事项
1. 协助根据签署版SPA确认交割前提条件的履行情况;
2. 协助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备案/登记;
3. 协助办理ODI备案并提供咨询意见,包括完成发改委对外投资备案程序、商务部门对外投资备案程序、外管局对外投资程序,审核所需提交文件;
4. 协助出具本项目相关法律意见书;
5. 协助其他项目交割事项。
五、服务费用标准
本次采购采用含税固定总价的形式,项目限价50万元人民币。请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初次报价,超过限价或未报价均为废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在成都有办事机构且办事机构已经成立20年以上;
2. 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应为成都办事机构的团队,并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在成都缴纳社保的记录(至少1年);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业绩要求:
1. 2019年6月30日至今,项目团队有协助四川省内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涉外投资业绩,需提供合同且该合同项下应注明项目涉及的具体境外国别名称或明确含有涉外因素;
2. 项目负责人需要至少主办4单近三年的涉外新能源或工程项目,其中业绩如涉及为蜀道体系内公司提供服务的项目则每单额外加1分、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律师、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则额外加5分、荣登国际知名评级机构榜单(即法律500强、IFLR1000、钱伯斯)则额外加1分(1个榜单1分);
3. 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如被评为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则额外加3分(1人3分)、荣登国际知名评级机构榜单(即法律500强、IFLR1000、钱伯斯)则额外加0.5分(1个榜单0.5分)。
(三)信誉要求:
1.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请被邀约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5日-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于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利来w662楼2-40会议室携带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比选文件,超过该时间段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领取资格。
八、递交响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接受投标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时,投标申请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前专人送达至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利来w662楼2-40会议室。
投标申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迟到的投标申请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并在外层封套上加贴密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九、开标时间
投标人数量超过3家(含3家),采购人将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利来w662楼2-40会议室举行比选谈判,投标人委托代表应准时参加,如时间有调整,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十、确定中标
蜀道清洁能源集团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并逐一谈判,最终报价最优确定为中标人候选人,对未中标单位,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中标单位对中标的委托业务不得有任何理由推迟和拒绝,不得将委托业务转让其他单位完成,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是否中标,采购人无需将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方。
本项目比选文件所载资料只限于各单位投标所用,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任何利益相关者均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传播。
十一、项目取消
服务合同签订后,如采购人在中标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前,取消项目,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
十二、服务费支付
以合同条款为依据。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281663769
邮 箱:liam_ly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