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镇江关至汶川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承接本项目勘察设计。为完成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同。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25.5m。项目全线位于阿坝州境内,路线全长约197公里,路线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镇黄胜关村,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经松潘县、茂县、汶川县,止于汶川县,接都江堰至汶川(都汶高速)、汶川至马尔康(汶马高速)高速公路。
本次招标范围为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镇江关至汶川段)涉河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预计工程量为:4处互通、28座跨岷江桥梁、4段顺河桥梁的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一处连续(复杂)桥梁是指互通内主线及匝道桥跨同一河流、间距较小的两座桥跨越同一河流或一座桥多次跨越河流或沿河设置。
总工期要求:正式合同签订完成后,招标人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资料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在后期配合业主提交报告给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后修改完善。
3.1 通用资质及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需投标截至之日前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按2023年1月实施的《外部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查看公司网站公告)完成供应商入库申请手续。
3.2 专用资质要求:要求有效期范围内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要求近4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个桥梁或公路或铁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业绩。同一项目不同桥梁或工点业绩可以累加。业绩证明以下列任意一项为准:(1)项目合同;(2)项目批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 招标文件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经营处领取,领取时应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原件)。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2月4日—2月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投标人依需求选择购买,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y9484.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采用快递或邮寄方式,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28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前。
6.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利来w66勘察设计公司会议室(附三楼)。
6.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邮编:610041,电话:028-85131052。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y9484.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发布。
8.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y9484.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2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联系人:冯先生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85131052